渭南仲裁委員會秘書處為仲裁委辦事機構,負責仲裁委的業務和日常事務管理工作,接受委員會的領導、管理和監督,定期向委員會報告工作。根據工作需要設副秘書長職位,其下設立案部(3人)、承辦部(5人)、綜合部(3人)、發展監督部(3人)四個部門及知識產權仲裁院(1人),各部門及知識產權仲裁院依據章程規定承擔職責。各部室具體情況附后。
一、立案部
1.接待當事人,解答當事人有關仲裁立案法律法規方面的咨詢。
2.接收并審查仲裁申請、立案材料,并做好登記工作。
3.負責仲裁費用的計算,初審符合立案條件后呈報立案審批并負責流轉。
4.辦理當事人申請財產、證據保全事項(立案時一并提交該申請時)。
5.督促結案后案卷及時裝訂歸檔,管理案件檔案資料。
6.負責制定鑒定機構入冊條件和標準,做好鑒定機構入冊、選定等管理工作。
二、承辦部
1.仲裁案件的文書送達。
2.案件受理后的仲裁庭組成。
3.組織案件的開庭。
4.組織案件的評議。
5.協助仲裁庭做調解工作。
6.仲裁案件的委托鑒定工作。
7.案件的整理、裝訂及歸檔。
8.案件的自查及結案后的跟蹤服務。
9.辦理知識產權經濟類型的仲裁案件(知識產權仲裁院交辦相關具體承辦工作時涉及此項)。
三、綜合部
1.負責秘書處黨建、勞動人事、行政管理、財務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制定和完善行政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實。
3.做好文秘、檔案、安全、設備、網站信息等維護與管理工作。
4.辦理仲裁當事人和群眾來信來訪工作。
5.負責秘書處的辦公、勞保、福利用品等計劃的初審及實施。
6.負責制定仲裁員培訓計劃,做好仲裁員培訓、考核、選聘、登記和服務等管理工作。
7.收取和退回仲裁費。
8.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宜。
四、發展監督部
1.修訂完善仲裁程序規定。
2.復核仲裁申請及相關立案材料。
3.仲裁協議效力的認定。
4.審核仲裁裁決書、調解書、決定書等其他文書。
5.案件辦理流程跟蹤、監管,做好仲裁案件的統計及分析。
6.宣傳、推行仲裁法律制度。
7.組織開展仲裁調研,編報仲裁信息。
8.對外聯絡、接待和協調等事務。
9.提出對規則、制度及內部管理規定修改完善意見。
10.組織召開專家咨詢委員會。
五、知識產權仲裁院
1.負責組建專業的知識產權仲裁團隊,擬定并組織實施知識產權仲裁總體發展規劃。
2.擬定知識產權仲裁的相關配套制度。
3.負責知識產權仲裁宣傳推行。
4.針對知識產權及相關行業開展培訓。
5.辦理知識產權經濟類型的仲裁案件(總體負責相關業務開展及統籌安排具體承辦事宜)。
6.渭南仲裁委員會秘書處交辦的其他工作。